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 (补)税。”
培训、辅导纳税人,先要知道本单位哪些人员尚未办理年度汇算。当前,距离2020年6月30日首次年度汇算申报期结束,时间已相当紧迫。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自行查询“未申报”人员,开展培训、辅导。
第一部分核心:导出“集中申报自动计算名单表”
步骤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进入
步骤2:在人员信息采集界面导出本单位(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扣缴过个人所得税的人员清单数据。
步骤3:导出“集中申报自动计算名单表”
第二部分核心:生成“未申报”人员清册
步骤4:由已“单位授权办税”的自然人登录其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单位办税。
步骤5:进入单位办税后,选择要办税的单位进入申报界面。
步骤6:在申报界面,导入从扣缴端导出的人员清单。
步骤7:导入系统后自动计算,点击确认查看导入结果
步骤8:导入结果会显示导入失败的信息。如果本单位人员已经办理了年度汇算申报了,那么这里是无法导入的。
步骤9:确认后,系统生成“未申报”人员清册,这个就是尚未自行申报的人员清册。
第三部分核心:导出“未申报”清册的处理
这个清册,有本单位“未申报”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如果您单位尚未申报的人员过多,您也不是都认识,您可以导出清册后用Excel匹配一下部门(用vlookup函数),匹配好后是哪个部门的,通知该部门。
第四部分核心:提醒办理年度汇算的方式
未办理年度汇算(含已办理要更正)的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行办理:
一、下载注册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通过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
二、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通过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网址:
三、近期关注税务机关发布的手机短信提醒。
PS1:企业办税授权
“税务登记”中企业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登录自己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个人中心页面显示“企业办税权限”,录入办税人员信息进行授权。被赋予办税权限后,该人员可在单位办税模块进行本文所述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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