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职位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计划遴选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名;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计划遴选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6名。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任务详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领导信息”–“组织机构”–“基本信息”板块。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隶属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详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领导信息”–“组织机构”–“直属单位”板块。

二、遴选范围

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或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我省的中央机关在基层的直属机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三、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至2022年5月);

(四)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计算日期截至2022年5月);

(五)一般应当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6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取得统招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1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9时—20日17时。

2.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板块。

网址:。

(二)网上资格审查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可于报名结束后24小时在“龙江先锋网”上查询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于2022年5月20日17时前提供解释说明或补充相关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

笔试时,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职位名额比例应达到5:1(含5)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允许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及取消遴选名额。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开始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分别组织实施。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3倍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2.体检。体检工作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分别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

七、监督与咨询

公开遴选工作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7130506。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咨询电话:0451-87130061。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政策咨询电话:0451-8713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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