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或许不应该是一个问题。
Uber创始人兼CEO“我们这一业务的本质是极具颠覆性的,而且大多数消费者已经开始接受这一模式。”
以及“媒体对我们存在太多误解”。
很显然,Uber的创始人认为自己是一家科技互联网公司,而且是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一家伟大的互联网科技公司。
以及滴滴的创始人也曾公开表态:
“希望在2016年打通滴滴出行的垂直服务,变成智能出行助手,去预测用户需求,根据用户附近交通状况提前安排好合适的出行工具,并打通汽车流通刚和服务产业链,为司机提供更好的服务。”
不仅如此,滴滴出行还以为做到:
“希望探索中国企业国际化的道路,构建一张全球出行的网络,成为一家大数据驱动的公司”。
可以看出,不管是滴滴,还是Uber都没有仅仅把自己当做是网约车公司,而是科技互联网公司,是大数据公司,甚至未来是无人驾驶、人工智能领域的扛把子。
但是往往企业眼中的自己和别人眼中的企业是不一样的,有时候偏差还非常大。
最新的消息是,据《华盛顿邮报》报道,Uber在全球扩张中同各地出租车公司的恩怨闹得沸沸扬扬,但欧洲法院一位高级佐审官表示,Uber更像它一直以来要颠覆的运输公司,而不是Uber所声称的科技企业。
如果终审法院裁决同意这一观点,那么Uber在未来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
看来,外界认为Uber是一家出租车公司而不是自己标榜的互联网科技公司。
这样的例子并不是孤例。
目前Uber在21个欧洲国家运营。
Uber于2016年在西班牙马德里推出UberX服务,一年之后遭到当地政府禁止。与美国和其他一些地方的法规不同,西班牙规定UberX司机必须是持有执照的专业司机,普通私家车司机不允许载客。
而在国内,滴滴出行也必须要拿到网约车牌照,不然实际上都处在非合法运营的尴尬地位。比如至今为止,滴滴出行依然都没有拿到北京网约车的牌照。
那么,话说回来,为什么Uber和滴滴都要标榜自己是互联网科技公司还不愿意承认自己是类似出租车公司的公司呢?
原因之一在于传统和创新的较量,如果是类似出租车公司,滴滴和Uber都将被打回传统企业的范畴,但是实际上,确实是和现行的出租车公司有差别的。
原因之二在于出租车公司和互联网科技公司,二者的估值模型是非常不同的,出租车公司估值非常低,而目前Uber和滴滴的估值都已经突破500亿美元,如果变成出租车公司,肯定无法承载如此高的估值。估值下降换来的必然是投资打水漂,这是管理团队和风投都不愿意看到和接受的。
原因之三在于,传统的出租车公司必须要接受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此一来,就不利于Uber和滴滴壮大自己的业务。
综上,Uber和滴滴肯定是不愿意被当作出租车公司对待的。
那么问题来了,你认为Uber和滴滴是出租车公司还是科技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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