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切实方便缴款义务人缴费,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关于推进省属高校在线缴费平台建设的通知》精神,经省财政厅和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启动财政业务电子化改革工作,推行移动缴费平台收缴非税收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移动缴费平台收缴非税收入的意义
目前,我市非税收入收缴主要采用银行代收、现金交款、柜台转账、POS刷卡等方式,缴费方式不断丰富,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缴款人,但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大力推进,这些传统的收缴方式因受时间、空间限制较大,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亟需更简便更快捷的新型政务服务方式。为此,省非税局联合银联商务湖南分公司开发了PC在线缴费平台和移动缴费平台,其PC在线缴费平台已于2016年9月在省属4所高校进行了试点并取得成功。学生缴费再也不用排队,只要有网络,即可实现“3A”式缴费,既全天候(Anytime)、任意地方(Anywhere)、多种方式(Anyway)缴费。其移动缴费则是通过微信公众号进入平台,缴款义务人可自主选择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进行缴费。该平台免费开放给各单位使用,不仅避免了单位重复建设、节约资源,而且降低了管理风险。因此,积极稳妥地推进非税收入移动缴费平台建设,是顺应“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时代的便民之举,也是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有效举措。
二、推行步骤
1、2017年春季开学起,在邵阳市职业技术学院、邵阳市交通学校、邵阳市第五中学、邵阳市第十中学、邵阳市第十一中学等5所学校推行移动缴费平台收缴试点。
2、2017年3月,启动非学校单位的非税收入移动缴费平台收缴试点。
3、2017年5月,组织各县市区非税局召开现场交流会,部署安排非税收入移动缴费平台向各县市区推广工作。
4、2017年9月,本级学校全部推行移动缴费平台缴费。
5、2017年12月,本级实现对符合移动缴费平台收缴条件的单位全覆盖。
三、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推广使用移动缴费平台,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认真研究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推进工作,把在线缴费平台建设工作做实、做细。
2、加强沟通协调。市非税局负责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完善现有征管系统功能,提供数据接口标准文档,优化业务处理流程,推广使用“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凭证)”,督促各单位按要求推进移动缴费平台建设工作。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执行非税收入收缴政策,及时传递票据信息,定期与市非税局对账,做好“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纸质票据、电子凭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加强和银联、代理银行、软件公司的沟通协调,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并研究解决。
3、力求务实高效。移动缴费平台免费开放给各单位使用,各单位接入平台和本单位设备采购及运营维护等费用需单位自身承担。按照“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收缴规模,用好用足现有资源,在已有软件基础上升级改造后再与平台进行对接,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效益。
4、各县市区非税局应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地非税收入移动缴费平台建设工作。
2017年1月9日
《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凭证)》(以下简称电子凭证):
电子凭证是《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一种电子化形式,是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托信息技术手段统一发放的,可作为非税收入收缴凭证的电子化数据,由电子票号、缴款信息等要素构成,并采取加密签章、防篡改防伪等安全技术措施,具体内容可以用白纸打印、二维码图形以及短信等方式呈现,缴款人可凭上述形式向执收单位索取财政票据。其适用范围仅为缴款人主动放弃索取财政实物票据以及预先通过第三方金融渠道缴纳了款项并产生唯一的资金流水信息(如刷卡、批扣、网银等方式)的收缴业务。执收单位只需在缴款人需要提供实物票据的情况下打印,电子凭证财政核算方式与实物票据核算方式一致。2016年5月1日,湖南省财政厅已在全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领域中首先启用电子凭证,8月22日,在省属4所高校在线缴费平台全面使用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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