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扬子晚报网以《谨慎 勿让承兑汇票贴现成为骗子的“摇钱树”》报道了两起承兑汇票贴现诈骗案,涉案金额合计7000多万元。
一、承接贴现业务,骗走7500万元
一起涉案金额高达4800多万元的诈骗案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27岁的朱某花30万元买下一家名为“晨升”的国际贸易公司,通过违规操作帮企业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2014年9月,南京一家大型企业A公司有5000万元的承兑汇票需要贴现,通过中间人刘某找到了晨升公司。双方约定,晨升公司接收这张5000万元的承兑汇票后,扣除中间费用和利润,立刻将剩下的4800余万元打到A公司账户。
9月16日,晨升公司员工赵某伪造了货物买卖合同,又在网上找人开了假发票到银行贴现。后来,赵某佯装与A公司会计一起到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并在途中借口手续不齐全,当天无法贴现为由,将钱留在自己公司账户中。接着,赵某立刻告知留在晨升公司的另一名工作人员操作网银,迅速将4800多万元贴现款转至其他账户。随后这笔钱被汇至深圳一家公司,并到了澳门某赌场的账上。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前,南京中院还审理过类似案件,40多岁的“老板”李杰买下南京两家公司,对外宣称办理汇票贴现业务,但他自己承认,实际上是想等“大鱼上钩”后实施诈骗。通过中间人朱某介绍,李杰成功将一张2500万元的汇票贴现成功,并迅速将钱分散转移到多个账户里。不久前,李杰被南京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二、骗子拉拢“中间人”,利用网银打时间差
南京中院刑二庭法官比较两起案件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拉拢“票据掮客”,利用网银打时间差,是骗局得以成功的重要原因。调查显示,无论是晨升公司案还是李杰案,都有一个“中间人”的角色,他们通常拥有企业与银行的资源,能够从企业处揽来汇票贴现业务,再转手找“下家”。
“中间人”专门为企业贴现做中介,很多企图骗取承兑汇票的人都会跟他们拉关系、承诺好处等,以获得类似业务。李杰案中,李杰明确承诺,只要业务顺利办成,“中间人”朱某可轻松取得万元中介费用。而在晨升公司案中,该公司之所以能够获得业务,也是得益于中间人的介绍。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拉拢“票据掮客”的手段之一是先期买断汇票,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从而在中间人面前形成一种实力雄厚、讲信用的错觉,以期获得更大面额的贴现业务。
获得业务后,犯罪嫌疑人会利用网银打时间差,他们或是借口材料不足不能当天贴现;或是称单位需要增加交易流水为由,希望钱到另外一个账户“过一遍”;有的则是先打一部分钱到账,另一部分以银行下班、大额账户关闭为由,拖延付款时间。
在拖延付款时间的同时,犯罪嫌疑人一般兵分两路,一路负责拖住受害单位,防止企业发现问题立刻报警冻结账户;另一路则在网上迅速通过网银转账,将大额转入的钱款分多笔转向不同账户,有的转往境外。等到受害人有所察觉,钱早已被分散到各地。
三、溯源企业贪小便宜请中介贴现导致被骗
承兑汇票贴现导致的纠纷及案件成上升趋势。仅某律师过去一年多代理的民事案件中,承兑汇票产生的纠纷就至少有10起,涉案金额超过5亿元。
据了解,承兑汇票是由债权人开出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命令书。当这种汇票得到银行的付款承诺后,即成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短期的融资工具,期限一般在30天到180天,90天的最为普遍。作为一种未来支付手段,假设企业收到一张半年后到期的承兑汇票,就好比手中握有一张6个月不能取现的定期存单,只有到期后才能实际使用。对企业而言,资金流转、尤其是手中的现金流转十分重要,一些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由于急需资金,往往在兑付时间到期之前承兑,这就是“承兑汇票贴现”。
通常情况下,承兑汇票贴现是由持有人与银行直接发生关系,本无风险,为何冒出一个个中介公司参与其中?
这是因为承兑汇票贴现时,汇票持有人须向相关银行提供一定费率的费用。这时,一些中间人及中介公司出现了,他们向承兑汇票持有人承诺:如果由他们来办理贴现业务,他们所收费率要比银行低得多。承兑汇票持有人为了“省钱”,遂将所持承兑汇票卖给中介公司。而骗子公司正是钻了这个空子,以中介公司的名义出现,假称为对方办理贴现业务,待钱进入自己账户后,即通过一系列的操作卷款而逃。
四、贴现银行存在严重违规操作
根据票据法规定,银行办理承兑汇票贴现时,需要贴现申请人提供贸易背景,而上述两个案例中贴现环节的贸易背景属于虚假,如果贴现银行通过贴现申请人的《企业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核实了税票的真实性,骗子就无法从银行获得贴现,更无法骗取贴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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