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卫生监督”近日发布消息:
“上班后感觉头发越来越少”
……
咱“搞钱要紧”的深圳打工人
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
该怎么鉴定职业病?
职业病是工伤的一种吗?
今天卫监君带你了解
划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职业病是会让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
甚至是失去性命的疾病
而我们平时所说的
“强迫症”“颈椎疼”“鼠标手”等
不属于职业病的范畴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
关于职业病的几个疑问
一起来看!
Q职业病有哪些?A:目前,我国现有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132种,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Q职业病可以治疗吗?
A:大部分早期的职业病可以通过治疗得到治愈或缓解。比如各类重金属中毒、大部分的有机溶剂中毒,如果早期发现,及时就医处理,愈后比较理想。
而部分职业病,例如尘肺病,虽然目前没有很好的治疗方案可以逆转肺纤维化过程,但经积极的处理及干预,患者的带病生存时间及生活质量都可以得到很好的保证。
Q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咋办?A:劳动者如果发现自己患有“疑似职业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者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注意啦,深圳市目前可以做职业病诊断的机构有: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龙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
Q职业病是工伤吗?A:有些劳动者以为,只有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伤亡才属于工伤,其实并不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属于工伤。且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Q用人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怎么办?A:《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规定,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Q认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A: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2.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Q认定工伤后,应该得到什么待遇?
A: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Q工伤治疗期间,劳动者有工资吗?A: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医疗期实际应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Q职业病应该去哪里治疗?
A:劳动者确诊职业病后,应该尽快到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及“医疗终结”时间申请,之后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书》《医疗终结期申请书》,到有关专业机构治疗。
注意!一旦发生急危重症的情况,可先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再按医疗机构要求完善资料,以保证治理费用得到落实。
卫监提醒
职业健康并非小事
咱们“搞钱”也别丢了健康
广大劳动者都需要
时刻保护好自身的职业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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